被起诉人是不是一定要到法庭,可以委托律师不

2024-10-30 17: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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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通常情况下,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法律工作者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进行代理的方式委托他人代自己出庭进行诉讼活动,但在某些与当事人人身有特别紧密的利害关系,以及当事人不出庭诉讼就无法保障的案件中,相关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所以必须到庭的被告通常情况下有两种:
一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二是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且必须出庭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回答2:

你可以去也可以不去,去的话可以当庭辩护,也可以让律师代劳,不去的话也可以让律师代劳,如果不去也没有律师代劳的话会对你不利!

回答3:

一般都可以委托律师,不需要亲自出庭;但涉及离婚争议的,一般要求当事人到庭。

回答4:

民事案件,被告不到庭是可以缺席审理的。
作为被告,原则上建议你带所收到的起诉书及证据资料去当地正规律师事务所咨询,看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出庭应诉。

回答5:

被告不一定亲自出庭应诉,被告既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也可以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