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实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暂行办法
2004年3月制订 2007年7月修订
一、总则
1.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培养复合型、富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在校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中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除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接受主修专业的教育外,可跨学科门类接受我校开设的第二学位专业的教育。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1.西南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合格,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1.5以上。
三、报名及审批程序
1.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4周公布接收攻读第二学位的专业;学生本人在该学期的第6周提出申请,按规定时间从教务处主页上下载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学习申请表》,报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审核、批准。
2.学生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审批同意后,于该学期第8周前向学生申报的第二学士学位所在院(系)推荐。
3.第二学士学位所在院(系)在接到主修专业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后,于该学期第12周前完成对申请者的测试和审核,并将批准结论上报教务处复核、备案。
4.教务处将最终结果通知学生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并发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听课证。学生从第三学年开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
四、教学管理
1.举办第二学位专业的院(系)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的专业教学要求,确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执行。
2.第二学位专业仍然实行学分制,第二学位专业的学分一般不得低于43学分,其中课程学分应为35学分,毕业论文(设计)8学分。具体管理参见《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一般以课程单独设班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小学期)、晚上和双休日。
4.第二学位专业的课程教学要求、毕业论文的质量要求应与将本专业作为主修专业的要求相同。
5.第二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的执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发放每学期教学任务书,并由相关学院落实教学任务。相关学院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进行课程调整的,须由承担第二学位培养任务的学院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调整。
五、学生注册
1.凡获准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到教务处主页上进行第二学位专业课程注册,在第二周内到财务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凭缴费单到教务处领取听课证。
2.凡注册修读第二学位专业课程的学生,必须按指定的班级参加听课,接受考勤,按规定完成作业、实验、上机等教学要求,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六、成绩考核
1.学生须按教学计划修读规定课程并参加课程或教学实践环节的考核,其成绩记入成绩册,成绩合格者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2.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读过、且课程规格和学分不低于第二学位专业要求的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申请免修。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应在开课前提出,并填写免修课程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审核,同意后方可免修。
3.学生在修读第二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必须重新注册学习。重新注册学习的课程按学分缴纳费用,由财务处收取。
4.学生在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所有课程的成绩记入“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习成绩表”中。
七、学籍管理
1.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由主修专业所在院(系)管理。
2.凡擅自缺考、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资格,并对考试作弊者按《西南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修读第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修读过程中,若主修专业课程学分绩点低于1.5者,即终止修读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
4.凡终止第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所学的第二学位专业的课程学分记入任意选修课程学分。
5.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还未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可申请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旁听形式补修所缺课程和其它教学环节。学生回校学习、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八、学位资格审定
1.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所属学科的学士学位的学生修读完第二学位专业要求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第二学位修习课程学分绩点高于1.5及以上者,符合《西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西南财经大学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可获得第二学位证书。
2.凡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能获得第二学位专业全部学分者,不能获得第二学位,但其已取得学分的第二学位课程,可作为任选课成绩记入学习成绩表中;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但没有完成第二学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论文,可发给辅修毕业证。
3.学生完成第二学士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并满足全部获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条件,但主修专业暂为结业,须在规定时间完成主修专业的学业,以换发主修专业毕业证或领取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同时,补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及办法
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照学分收费,按当年颁布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在每学期注册时按照所修课程的学分总数缴纳。每学期学校财务处根据学生所持教务处提供的该生所修课程总学分证明统一办理收费。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费用不实行减免。若中途退课,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十、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学校同级本科学生有关教学规定执行。
2.本办法从校务会批准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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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中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除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接受主修专业的教育外,可跨学科门类接受我校开设的第二学位专业的教育。"
垃圾,简直是在误导学生,侮辱教育部第二学士学位的教育政策。
要申请修双学位(不是第二学位)不会很困难的,那个是课程绩点,就和百分制差不多,可以换算,多数人都可以有这个分数,不用担心哈。双学位的程序跟正常毕业是一样的,基本占用周末和假期,暂时没有实习要求。目前有金融、财管、税务、保险等几个专业。
申请是不难,不过后两年要花不少休息时间就是了。还是看你自己的心态吧,有的人直接混过去,有的人可以学到真东西,因为老师配置都算是很不错的,但是不可能管得特别严,如果你有真心要学知识的话要好好加油哦~~~
LS的,那个是几年前的文件了,现在已经改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