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公式的差异在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并不=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我们知道,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由于存在着纳税调整事项,如业务招待费的税前列支是有限额的,有些不符合税前列支条件的费用也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即使我们考虑了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仍然有些永久性的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会使得所得税费用并不等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两个公式的计算结果就会存在差异。所以我认为,比较准确的做法是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这两个公式没有本质区别。
我们在初中学过乘法的分配率,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比较好理解,而公式:
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税率) 实际上是按照乘法的分配率进行转换过来的: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利润总额×(1-所得税税率)
补充:爱可以永恒 | 四级认为: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由于存在着纳税调整事项,使得所得税费用并不等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这种说法并不错。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财务报表计算所得税费用)一般就是按照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进行计算,待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作纳税调整。
没区别,包含的意义一致、计算结果一样,
只是过程的差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