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还在,子女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

2024-11-06 12: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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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继承,没有遗嘱的话遗产一半归你父亲所有,剩下的一半由你、你父亲、和你母亲的父母(没有去世的情况下)共同继承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

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继承法》

回答2: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顺序,你奶奶、婶婶、弟弟都有权力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理论上是可以的,未分配前遗产有继承人共同共有,不能由你父亲直接处分。

回答3:

不知道你的母亲是否留下什么遗嘱,把她自己的一半房产留给子女。如果有,那就能继承。没有什么时间上的限制,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子女继承的就不是房子的一半。这一半的房产要和你们的父亲平均分配,从按照继承人顺序看,你们的父亲是第一继承人,子女是第二继承人,所以,父亲可以先得到房子的一半,那另一半你们母亲的就是由子女和父亲按人头平均分配。

回答4:

能继承
如果母亲留有遗嘱,并且是处分的自己财产(婚前财产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按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继承,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协商各自的遗产份额,相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有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不分遗产
婚后取得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继承人也可以分割属于遗产的份额

回答5:

不行,除非本人留了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