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显示已销户,钱还未到账,通常是资金还在发放中。销户以后资金一般是3个月内到账,因此在3个月内到账都属于正常情况。如果超过3个月还未到账,那么用户应该及时联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只是几天或一个多月未到账,请用户继续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详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2-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一般公积金销户后,3个月内就会到账。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具体要看当地的住房公司积金管理中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
一、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受理职工申请后,经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网核查,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的,或者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扩展资料: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金额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购买;
(2)建造;
(3)翻建;
(4)大修自住住房;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因病(本人或配偶)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的费用。
参考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范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的通知
注销公积金账户并进行提取,3个月内会到职工公积金联名卡所在的银行账户内。携带资料以下4样: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四联,加盖财务章; 3.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