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1、扣分规定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2、扣证规定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四、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不可以的。
因为交警队也属于公职部门,所以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这两个比较人多的部门在周末不上班,也就是说双休日不可以处理违章。但执勤大队和公路大队因为要维护交通秩序,所以周末也上班。
交警队周一到周五的办公时间为:
早上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只能办理满足以下条件的违章:
1、单项违章记录的罚款不超过200元;
2、是由电子眼等交通监测设备记录的违章行为;
3、待处理违章的扣分与之前累计的扣分相加未满12分。
我们这里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