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条文是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明确规定了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或采用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偷录设备安装到他人住所)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取得的录音证据不视为违法。 据此,如果录音是未经对方同意,但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不属于违法行为。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当然,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以充实其证明力。
只要是在公开场合,不涉及个人隐私,
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不剪接其内容,
在法庭上案情审理时,都可以作为原始证据,可以使用。
只要对此事进行开庭审理,审结后,此录音和录像已经在卷宗里存档了。
格式正确的录音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你知道是怎样的格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