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无力偿还跑了,担保人该怎么办?

2024-11-02 04: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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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因此,你父亲作为你小姑与你们村农村信用社之间贷款的担保人,负有保障债务履行的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如果你小姑不履行债务,信用社可以优先向担保人追责。担保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即:你小姑追偿。
关于你别的疑问:
第一、你父母没看合同就签字,这是你父母的个人问题,虽然法律上存在可请求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但是我认为举证应该存在较大难度。因此,你父母应当对合同的担保承担保证义务。
第二、你父母是否会被抓,如果你父母在你小姑消失后,没有逃跑或者隐匿你父母的财产 为了不承担担保人的义务。而是积极联系你小姑,那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不会被抓。
第三、你小姑的丈夫还在,找他是否你们家就不用偿还债务。我认为,需要先看你小姑的丈夫对于你小姑与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贷款是否知情,该笔贷款是否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不能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下,该债务理应由你小姑承担。在你小姑逃跑的前提下,你父母作为担保人,就需要承担担保人该承担的责任,即:以自己的财产偿还该债务,之后向你小姑追偿。
第四、我认为你小姑涉嫌“合同诈骗罪”,受害的金融机构一旦报警,你小姑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只要你父母不知情 应该和你父母没有任何关系。
第五、如果贷款是她和她丈夫一起签字的,在她丈夫有能力偿还的前提下,应当由她丈夫偿还,不足部分可以由你父母以担保人的名义偿还,你父母偿还之后 可以向你小姑追偿
最后,我建议你们应先偿还该债务,之后,持信用社出具的已经履行债务的书面证据,向法院起诉你小姑,要求其偿还该债务,你小姑消失,可以公告送达。得到判决书后,可以申请法院对你小姑尚有的财产强制执行。为什么这么做?你小姑欠了一屁股债,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所以 你们先拿到判决 先执行,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自己的9万块钱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