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情况,如是在承包期内农转非的应该得到赔偿,如果不在承包期内的农转非,在法律上失去了土地的承包权,就不能得到赔偿。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3、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均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是三十年不变,在法定的承包期内,任何人不能剥夺其土地承包主体资格,即便个别农民存在户籍变动情况,集体组织也不能因此收回其承包土地。这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中央关于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精神。
4、农民到城市落户,是社会发展趋势,然而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在积极探索和建立中。目前农民进入小城镇后,无论户口类别是否改变,都还不能确保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土地承包法》之所以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是考虑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农民进入小城镇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尚未落实时,如果收回他们的承包地,可能是他们面临生活困难。因此,承包人在土地承包期内,全家迁入小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期间,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你是【承包】还是就自己种的没有任何手续的?如果实有手续的那就是1800一亩的补偿如果是果园或其他经济林就是1800X12一亩的补偿。如果是自己种的那就只能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些了
你的这个土地是承包的,又不是你自己的,被征用了是没有土地赔偿的,但是可以得到青苗和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
不能。农转非就没有农村土地了。但可以要求部分青苗费损失。
青苗费有,其它就没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