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这个问题给我也是针对法院判决我个私房产无偿转让给伪造协议的原告提出的逻辑思维推理,是不是因为我与前夫的房屋是前夫向原告借过钱?我那天打我前夫电话问这个事,被前夫说我是个容易被人利用伤害的傻猪。他说"法院是讲证据的,我要是借了他的钱要他出示证据呀!人家伪造的协议、购房合同都被法院认可,你莫害得老子也要跟着你被骗子诈骗"
想想倒也是~
那个伪造证据的"黄乐琴"诈骗法院诈骗所有人的脑袋,逆反法律程序,颠倒司法定律,敢涉用伪造证据向法院诉讼,一定是提前策划好实施侵犯计划了,并涉案团伙进行犯罪,对于侵害一个弱士群体她有十足把握,心理素质也相当好,她可以伪造成房屋所有权人表姐写无偿转让协议,可以凶恶的带上派出所干警撬开被告的房屋,可以让执行庭出具执行申请转让书,私自到房地局作废"钟群英"房屋产权证、土地权证并更名到她名下,可以带领二十几个司法执行官将原产权人从唯一住房中胁迫至法院,扔掉原房主在拼多多买的贴墙纸以及家中生活用品……
我说过不许自己再哭了,为什么我还是忍不住
债权人以夫妻共同之债起诉的,要求夫妻共同偿还的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