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看房协议书应该是《看房确认书》也就是中介公司为防止客户跳单的凭证,这是有效力的。无论是大的中介公司还是小型的中介公司,他们都有着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证明业务员带你看过房子。另一方面就是为了防止客户跳单。所以,你跳单了。你这样做显然是不好的,因为虽然后来你自己联系到了房主,办理了房屋买卖的一切手续,但是如果没有中介公司辛苦的带你看房,你是不会知道这套房子,也不会买到它。所以,理解一下中介人员,他们有付出的,就应该有回报。虽然现在他们不知道你跳单了,但是他们在每个季度都会核查这些房源信息的成交情况,如果发现被跳单,他们会采取极端的手段,比如堵你锁芯,活着那喷漆在你的门上喷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更加极端的。最后一样深追究!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到中介公司,找到当时带你看房的业务员,把事情跟他讲清楚,他也不会狮子大开口的,因为中介佣金的收取是有标准的。不用全额中介费,因为他们对你的服务只是带看。所以,你可以选择给他们一定的服务费,或者单独给那业务员好处费,要么就抱着侥幸心理逃避下去。我个人建议,你选择前者。这样心里会踏实一点。
用不着发愁,你现在做的就是正常生活。当中介来找你的时候适当的补齐信息费就可以了
跟原房主约好,如果中介再联系你们的话,你说不买了,房主说不卖了,这是一种办法;再者看原来房主是否和中介独一代理合同,如果不是的话,那就问题不大,可以说通过其他中介办理的。
1、看房协议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没有效果的,不用害怕。中介的看房协议是霸王条款,中介常常依此来要挟客户。比如要顾客2%的中介费,顾客没有意见。但是中介从中作梗,不让顾客与房主直接交流,就造成了这个局面。
2、看房协议书,是中介与顾客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即中介提供房源,让顾客去看,不论看上与否,都要向顾客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目的就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