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了两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么

2024-11-04 15: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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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可以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或者直接打12333电话咨询投诉。

回答3:

有一个老板欠我工资已经两个月了,他不给我,我想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