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向哪个法院起诉
承揽合同的管辖相较于其他合同的管辖并无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重要之处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曾指出,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承揽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对此进行了纠正,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个承揽合同纠纷存在两个加工地,这种情形下,该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二、法律依据
处理承揽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5章的相关规定。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