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取得A证必须是本科(任何专业,但是党校本科学历除外)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B证是法律专科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C证是法律专科报名并通过照顾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线。
A证可以在全国使用,B、C证可以在当地使用。如果你只是取得了B证或者C证,但是志存高远想在全国执业,则可以先通过自考(非在校)或者成考(在校)拿到本科学历,然后重新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全国线。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取得A证,必须具备本科(党校本科除外)学历并通过国家线。
A类
: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
: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35-359分(06年分数划分在325-359)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A类的报名条件是本科以上学历,要考360分以上。
全国通用B类,适用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一般是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此类人员由于享受了报名学历条件的放宽政策,证书效力受地域限制,即仅能在放宽条件地区任职或执业,以实现放宽条件的目的,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
C类,适用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浮动(每年不太一样)的应试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仍是为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此类人员取得证书的效力亦受地域限制。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的证书,取得该证书的人可以依法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其他法律职业对该证书没有硬性要求。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时间安排基本如下:4月中下旬发布司法考试大纲;6月初发布报名信息;6月中旬开始进行网上预报名;7月初进行现场确认;9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11月中下旬开始查询成绩;12月初开始通过的考生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3月—4月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7月通过上一年度司法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申领法律职业资格。
福建省司法厅回复如下:网页链接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成绩在当年公布的标准合格线以上的考试人员。B类:为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学历,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公布的标准合格线的人员。C类:为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学历,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A证可以在全国使用,B、C证只能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使用。福建不属于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省区,所以B证在我省不能用。
A证无效力限制,可以在全国通用。B证、C证的效力受到限制,只能在享受优惠政策的边远贫困地区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使用。
A证——必须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分数达到360及以上,才可以获得A证。
B证——户口属于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考生,司法考试成绩在360以上。
C证——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注意:改革后原法律职业资格B证已经取消,只有A、C两类证书,但原已考过司法考试的考生,证书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