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继承权,只是继承遗产多少的问题
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如果根本没赡养能力无法尽赡养义务,不影响其继承权
《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林某长期与养父共同生活,照料养父生活起居,尽到生养死葬的抚养义务。但一直未办理收养手续,户口仍落户在生父名下。林某未办理收养关系,与生父母关系也未消除,不能以养子女身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