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发的,属于劳动纠纷,应当劳动仲裁前置,即劳动者应当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有打下工资欠条的情况下,属于单纯的追索劳动报酬,可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诉讼是你的权利,可以到法院诉讼的。
还欠工资打有欠条,谁完全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