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即该规定所要表达的意思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财产为例外。
离婚父母赠与的财产看是否明确赠与谁。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应该平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婚后父母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写明受赠人,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二,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配为原则。
三,如果一方获得所有权,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现价值的一半价值。
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分。
未说明只赠与给你一人,因此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谢谢各位大律师看一下婚姻法第18条好不,搞得我还以为自己答错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