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十分之纠结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总有理由把羁押期限无限延伸 理由很多 具体如下:
首先是一般羁押期限。刑诉法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但是还有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
特殊羁押期限有多种情形,就本案来说,我认为公安机关可以适用刑诉124条所说,“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也可以适用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规定期限届满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另外,根据12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此外,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或犯罪嫌疑人要求精神病鉴定的,或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都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标准。不过你男友应该不符合这些。
上述种种只是希望您能够耐心等待,如能证明您男友是被唆使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判决。祝愿您的男友能够获得公正的判决,也祝福你们幸福。
PS 取保候审一般是针对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的人适用。一般来说,罪行较轻是说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好像不太符合。取保候审有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两种,具体金额不太清楚,只是规定不得少于一千元,一般来说是要律师申请的
刑事拘留可以关押30天,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逮捕之后可以关押2个月,之后是起诉,起诉阶段检察院有1月的审查期,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天,这之后才交到法院,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还有1个月的时间。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我以上所说的还不包括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以及检察院的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只是正常的程序所需要的时间。
没有开庭说明还在侦查阶段 你可以找律师代理取证或者会见 还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