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结婚前买的房付的首付结婚时他把我的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我们共同还的款 这属于他的私人财产还

2024-11-28 02:54:0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不管谁提出,都是平分。因为这是共同财产,你干嘛同意离呢,让他那半补偿你,你才答应和他离,要不你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回答2:

该住房以前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权益是她个人的。和女方无关,
结婚后,办理了加名字手续,视作男方把一部分或是一半产权赠与了女方,是的女方成为住房共有人,
现在离异,女方可以主张属于自己名下的那一半产权,双方需协议住房的归属,得到住房的一方,给予对方双方同意认可的赔偿款数额。
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回答3:

这个房子属于共有的,但是比例不一样。你参与还款所以你也有份的。
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可以出售后分,还可以一方给另一方现金补偿而拥有房产。

回答4:

既然房产证上有你们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你们两个人的。

回答5:

算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提出离婚,也算你们的共有财产。

回答6:

是共同财产,怎么老想着以后离婚怎么办哪,想着好好过日子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