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025-03-19 21: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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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回答2:

不适合用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行业主要包括: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回答3:

哪些行业的研发费用不能税前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