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性原则的产生主要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早在70年代就对此项原则做出了规定,那么我国是否有必要在会计核算中采取稳健性原则呢?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会计制度更强调统一性和协同性,会计处理上,往往不注重强调稳健性原则,为了保证政府的税收利益,会计处理上偏向激进,从而降低桐闹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在国际市场上的肆散竞争力。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我国企业快步踏出国门参与国际交换与竞争,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经济关系日趋复杂。为了增加企业的风险防范和承受能力,使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的会计标准必须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与国际步伐相一致,实行会计国际化,企业财务管理必须谨慎控制财务风险。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遵循稳健性原则有以下作用。
1、有利于实现当前财务会计目标
与美国股权高度分散化的公司不同,我国绝大部分企业没有上市,其融资渠道仍主要为直接投资和向银行贷款。即使已经上市的公司,其典型的结构也是国有股、法人股占大头,社会个人股占小头,且国有股及法人股一般不参与流通,与非上市的国有企业没有什么不同。在资本市场还远未发育成熟,无法对企业的经营进行制约、监督和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情况下,资本所有者自然要依赖报表了解其投入企业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也就是说,我国国情决定了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是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而稳健性原则正是达到此目标应该遵循的。
2 、加强企业的自我裂轮氏保护,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外部环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面临着复杂性,市场中的竞争相当激烈,于是作为独立主体的企业便处于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笼罩之下,每一个企业都必须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给予足够的重视,否则便极易招至收益的减少和损失的发生。现在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必须脱离政府,转换经营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理财、自担风险这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时考虑企业风险。因此,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时,采用稳健性原则,将一些可预见费用和损失列入成本或支出,提前进行消化处理,就能有效提高企业应付未来风险的能力,若遇到风险时,可藏富于企业,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