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要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岗位、报酬等相关信息,这样在以后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才能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扩展资料
【案例】2013年7月,小张被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录用为专职律师。双方约定:小张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月薪3000元加提成。
工作期间,律师所只是在入职之初让她填写了一份《入职信息登记表》,却始终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直到试用期满才开始为她缴纳社保。半年多后,小张向律师所提出离职,并要求律师所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律师所回绝了小张的主张。
双方的纠纷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后,又诉诸法院。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入职信息登记表》并不是劳动合同书,因律师所未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故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说法】负责办理本案的朝阳区法院法官说,自2011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律师行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现逐年攀升之势,其中2013年收案量较2012年涨幅达到160%,2014年案件数量已超过前两年总和。究其原因:
一是律师所怠于签订劳动合同。年轻律师入行之初由于没有独立案源,需要跟随“师父”办案,部分律师所为降低用工成本,故意规避法律规定,以劳动者为某个律师私人聘请的“个人助理”为由,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以“考察”“实习”“试用”等名义拖延签订劳动合同。
在朝阳区法院所受理的涉律师行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50%以上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而律师所因无法提交书面合同,往往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处罚。
二是社会保险缴纳率偏低。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但在实际用工中,一方面一些律师所为节省开支,规避税收,存在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的情形。加之律师流动性大,因此无论律师本人还是律师事务所均未对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是律师能力考评标准模糊。认定律师能否胜任工作的标准,包括诉讼代理的胜诉比例、非诉项目的成功结果、对委托人委托事项完成情况等。而部分标准依赖律师所主任、合伙人的主观评价,缺乏客观科学的依据导致有的律师事务所领导依个人好恶,以律师“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随意与律师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入职未签劳动合同 律师诉请双倍赔偿(以案说法)
新华网-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二倍工资为何未获支持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要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岗位、报酬等相关信息,这样在以后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才能依据合同主张权利。
扩展资料:
对劳动者的不利是你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使被认定后,各种工资待遇福利最多都只能是一般水平。但是不签,法律也有对用人的惩罚条款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要求公司与你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为双倍工资,要求公司支付未发放给你的部分。
3、如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你还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至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注:不是由于你的原因造成未签合同;你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首先,你可以申请赔偿,但赔偿额度不高。
估计额: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出双倍工资的赔偿要求,另外可以让原公司给予补交欠缴的一个月社保。
其次,索赔流程及证据:你可以先到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相关证据仲裁庭会调取公司的账务记录,不用你自己征集。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交当地法院审理。
我觉得,一旦提交仲裁,只要司法部门一介入,原公司就会胆儿怯,一般仲裁庭会让你们双方协商解决。你可以提出双倍工资要求,及社保补缴。数额不算太大一般公司都会接受。
如果协商失败,根据你的情况估计也提供不出什么证据来,当然最起码的人证我相信你会有的。根据相关规定,工资单,工资发放表,考勤表是需要单位提供的,不需要你提供,当然如上证据都要有你个人的签字,如果你本人没有签字,你可以不承认以上证据,仲裁庭就会考虑你的语言表述,还是建议你到劳动局咨询,这是免费的,并且比一般的律师要专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