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可以受理?( )。

2024-11-16 0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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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回答2:

c、某县教育局科长对撤销其职务不服

这是行政内部行为,由公务员法调整,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