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内部交易后的母公司净利润+子公司盈利中属于母公司的数额;
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可以看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包含母公司净利润的,与母公司净利润之间存在着关系,而少数股东损益与母公司的经营则没有直接关系。
为了更清晰的理解子公司对集团利润的影响,我们可以将上述关系式具体化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内部交易后的母公司净利润+全资子公司净利润+非全资子公司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的数额;
少数股东损益=非全资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所以非全资子公司的盈利状况直接与少数股东损益相关,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则由全资子公司与非全资子公司的整体盈利状况来决定。
扩展资料:
我们要重视各个净利润间勾稽关系分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与母公司净利润之间存在着复杂但又有规律可循的勾稽关系,这种关系取决于母子公司的盈亏状况以及股权结构。
只有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三个利润指标的关系才有可能准确判断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经营成果以及集团股权结构对集团财务成果的影响,合理评估集团总体盈利结构、盈利质量和盈利成长性。
比如,某一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其持有70%股权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50万元。假设该上市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且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净利润的抵销业务,则,母公司合并净利润150万元(100 + 50),而该上市公司拥有子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应当为35万元(50 * 70%)。
由此,母公司总计实现净利润135万元(100 + 35),该净利润应当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剩余部分15万元(50 - 35),归属子公司其他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少数股东”)所有。
据此,该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相关列示如下: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0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万元
少数股东损益 15万元
而在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下,上述数据相关列示应为如下:
少数股东损益 15万元
净利润:135万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反映在企业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所有的那部分净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这一准则体系,较原来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其中企业合并利润表列示项目的变化就是其中之一。
比如,某一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其持有70%股权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50万元。假设该上市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且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净利润的抵销业务,则,母公司合并净利润150万元(100 + 50),而母公司拥有子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应当为35万元(50 * 70%),由此,母公司总计实现净利润135万元(100 + 35),该净利润应当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剩余部分15万元(50 - 35),归属子公司其他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少数股东”)所有。
据此,该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相关列示如下: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0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万元
少数股东损益 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