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保险,怎么维权,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2024-10-29 11:55: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者工作1年多,用人单位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为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1.5个月工资(工作满1年半的是2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1个月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回答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3:

肯定是违规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回答4:

补交2008年12月2日-2010年2月25日的社保
未签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
补偿一个月工资
到当地劳动局仲裁

回答5: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一月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满一年都你没有签订合同的,自满一年起视为公司与你签订了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并且公司还要补偿你自工作一月后至一年之间11个月每月两倍的工资给予你经济补偿。这个你可以像当地劳动局反映,具体的就只有去问劳动保障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