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伤,轻伤一级,派出所已经把案件移交检察院,现在该怎么办呢?如果想知道案件的情况,去哪问呢?

2024-11-04 04: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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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去检察院询问。


轻伤一级如果属于涉嫌到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回答2:

  伤害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通知被害人有关诉讼权利,听取被害人意见。所以,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了解有案情。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回答3:

检察院会继续调查案件,根据公安机关给予的证据和询问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审查起诉。您应该有收到检察院的通知的,您可以询问通知上的负责的检察官,此阶段您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了。

回答4:

去检察院询问

回答5:

去找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