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之内初次就业,并于2012年3月7日后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单位复核携带材料:注意第四项的其一,所以其中一个即可,可以交单位开具用人单位证明(证明格式在下面的链接,可以省心很多1、毕业证书原件如已在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完毕业生就业、重新就业、调动2、学位证书原件3、劳动合同原件4、以下选其一即可: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公司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