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子女不能干涉,其他人任何人也不能干涉。而且对子女的干涉还在第三十条加以规定。
《婚姻法》对此的规定如下: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不光是《婚姻法》有规定,《刑法》也有规定: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没有这条法律
婚姻自由 结离都是男女当事人的权利
只不过世俗间有很多因素制约着不能随心所以罢了
婚姻法第几条子女不得。该睡。父母的爱好。婚姻。我觉得。父母的事情,父母去处理。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去处理,决定应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父母的婚姻也是他们有权利。自己去经营的。我觉得你没有权利去。制止这件事情,我觉得作为一个人来说不应该。把父母的事情。你去。掌控在这你的手中,我觉得那样做是不行的。父母的事情应该让他自己去做主,我觉得这样才可以。父母。想再婚的话,也是不可以去。制止他。因为父母也应该有生活。也应该有感情,这样的话。靠,孩子是不可能的。必修要。去这回找一个适合自己的老伴。到老年的时候也可能。有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的。努力。这样的话也会给儿女减轻一些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