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吊销驾照期间开车,又被查到无证驾驶怎么办,以后还能从新考驾驶证吗

2024-10-28 12: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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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八十八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十九条  申请人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回答2:

吊销驾驶证之后,再次开车被查,视作无证驾驶,处罚是罚款200--2000元,拘留15天。

如果不是再次醉驾,可以五年之后,再次申请报考驾驶证。

《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回答3:

洒驾吊消驾驶证后,又饮洒无证驾驶的多久能考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