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辞职报告,领导不给签字,理由是暂时没人。我该怎么办?

2024-11-18 01:16:4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刚进公司会签订劳动合同,里面会对离职相关事项进行规定,如果规定是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那么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且将需要交接的事项整理清楚,即使没有招来人也是不能阻止你辞职的。

回答2:

一般情况下书面提出离职一个月就可以走人了 但是如果岗位确认或者确实没有合适的人,双方可以沟通一下

回答3:

一般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或是三个月提出离职。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已提出离职,到期办理离职。公司不能阻拦。如果你没有,那么领导确实可以以缺人不批准。

回答4:

  1. 办法就是劳动者依法辞职。

  2. 劳动者依法辞职程序及手续:

  3.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4.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5.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