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要跟我离婚,和我分居十来年.孩子一直在我家抚养,女方未出过抚养费。我可以提什么条件

2024-11-28 03:27:0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你提不了任何条件,因为你们是方英车状态又不是离婚状态,所以它无需。再付额外的抚养费。你们分居而已而且他还有可能可以分你财产。觉得不合适就早离婚吗?现在才。离婚分居了十来年,这不是说吗?将来的话女方也不需要付抚养费,孩子可能是继续由你抚养,也就这样啦。

回答2:

她有没有重新结过婚呐?如果没有那么你就无条件接受她为好,你的孩子才会尊重你。

回答3:

分居十年而且孩子还你在抚养,孩子有没有成年人,如果未满18周岁的话,你们离婚了可以提出让对付给孩抚养费教育费或者还有其它费用一直到成年

回答4:

可以把孩子让他抚养,减少你离婚后的生活质量降低

回答5:

这样的情况,根据婚姻法是可以直接提出离婚,小孩看多少岁,未成年一般由母亲带,当然男方也可提出申请。如孩子已成年由个人决定。末成年人双方都由抚养义务。

回答6:

对子女未尽扶养义务的,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