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险暂时只能转移养老,医疗暂时细则还没有出台,不能办理转移。建议你等细则出台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2、档案需要通过你们单位所在的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开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调档案。到时候以邮寄或者机要的形式寄到现在的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
转移的手续: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你还需向两地的社保局12333进一步咨询确认为好。
1、你只要去南京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带身份证、社保卡),并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你再到苏州园区现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合并即可。(带身份证、现参保地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由于你不是在户籍地办理的社保和医,你中间停交的月份不能补,而且社保和医保不同,社保停缴,以后可以续缴,医保停缴费超过三个月就有帐户余额清零的风险。
3、迁移社保可以迁移出个人帐户的全部和单位缴纳的12%,还有单位缴纳的8%不能迁出,进入当地的共济基金里。
4、档案要你自己回单位里办理迁移手续。
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进行相关问题的了解和咨询。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