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2024-11-17 17: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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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