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一年多了 但是我们入职的时候也签了劳动合同 只是我们签了劳动合同以后 公司也没有发

2024-11-30 14: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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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签订过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你一份,那你有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签收表之类的东西,如果有签过,那就投诉无门了,如果没签过,那就按以下法规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合同给你,如果不发给你,你才可以要求补偿。
另外,为缴纳社保是公司必须遵守的法规,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公司补交或赔偿。

回答2:

社保可以申请由企业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回答3:

首先,如果是你主动辞职,是肯定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去申请仲裁,运气好的话最多给你补交社保,工资方面是没有赔偿的,

回答4:

这个我也不太了解你们公司的具体情况。建议你问问你工作中的好同事以及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