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不达标不是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违法。如果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不达标并不能直接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要看考核的标准是否合理,即使考核标准合理,考核也不是评判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的唯一标准。
公司可以依据不胜任工作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终止合同的,因为你无法胜任劳动合同规定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