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二、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三、定期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反馈信息。四、建立健全群众治安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活动以及军民、警民联防活动。五、推动、协调、检查本地区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六、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