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审验 2016年4月1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也就是公安部139号令正式实施,新规定关于补领、换领、审验的条款如下: 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