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成本价计算,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结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所以在建工程试生产收入会计上应该将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入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入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
一、需要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项目
1、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改建、扩建、改良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
2、需要安装的设备应先通过本科目核算,待达到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企业购置的不需要安装可直接使用的设备,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续支出时由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
4、企业支付的土地款等征地费用,在“无形资产”核算
二、在建工程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扩展资料:
项目成本核算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对于加强成本管理,促进增产节约,发展企业生产都有着重要的具体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将各项生产费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宜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正确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将它与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可以检查预算成本的执行情况。
(2)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可以及时反映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检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用的耗用情况和间接费用定额的执行情况,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3)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可以计算施工企业各个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各项承包工程合同的盈亏,分清各个单位的成本责任,在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以便于学先进、找差距,开展社会主义竞赛。
(4)通过项目成本核算,可以为各种不同类型的工程积累经济技术资料,为修订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提供依据。管理企业离不开成本核算,但成本核算不是目的,而是管好企业的一个经济手段。离开管理去讲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重要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成本核算
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
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在建工程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不在利润表中反映。
因为在建工程最终形成企业固定资产,而不是费用或当期成本。固定资产利用折旧反映在利润表中,在其寿命期内逐渐将自己的价值转移,而不是建造或购买时的一次性或多次性支出(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 管理费用”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在建项目的招待费不是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不得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可以作为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可归属于在建工程的、且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办公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
1087.5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应按照产品成本进行结转,不确认收入,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应该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将增值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由于该产品为应税消费品,则需要计算消费税。
借:在建工程 1087.5
贷:库存商品 7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2.5 (1250*17%)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25 (1250*10%)
成本300万元
消费税500*10%=50万
增值税=500*17%=85万元
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合计300+50+85=4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