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轻微伤对方不承认可以要求派出所拘留吗

2024-12-05 15: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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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伤情鉴定为轻微伤,被害人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公安机关调解不成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到法院诉讼解决。如果被害人不同意调解解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
法律分析
当被害人受到伤害时,应当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如果没有受伤或者受轻微伤害时,公安机关一般会协调解决。协调不成,会要求被害人进行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如果不严重的,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再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打人者要承担因伤害造成的损失。调解后,还要看具体案情,违法情节较轻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行政拘留。如果违法情况较严重,警方就双方赔偿或者其他事宜进行调解处理后,还是要处行政拘留的。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可以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天,不构成刑事责任,可以到法院起诉,按照规定赔偿。如果派出所以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规定赔偿,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赔偿费用。如果将对方打致重伤,甚至危及生命,另一方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给予一定的赔偿,减少受害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1、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如果你不同意调解解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本法做出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2、被害人还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公安机关题解不成的,可以在公安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