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法协商的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