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能直接转为公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四)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因此原则上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3年内是不能用的。但是由于此字号是你登记个体工商户时用的,只是为了经营发展想设立成公司制企业,可以使用原执照字号。程序上先注销原个体工商户执照,原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可以向工商局申请用原字号重新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一人是原个体经营者)。例如:无锡利源建材经营部(已注销)(经营者为张丽)可以申请字号无锡利源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为张丽)。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需一次性到位。
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可以立即使用原名称进行登记。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可以立即使用原名称进行登记。
个体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中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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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有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能直接转为公司。名称未满两年是不能重新注册的,如果注销之后想马上申请公司,只能重新选择名称了。
自国家提出“双创”口号以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其中就有不少创业者选择注册个体工商户,但是在很多地方会出现同行业的个体户或者公司太多的情况,市场竞争太激烈,部分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不下去,不想再经营了的情况。下面企盈小编给大家带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注销后果的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
1、进入工商黑名单
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2、税务稽查完税情况
如果公司有营业额,但在税务部门没有完税凭证,有欠缴的应缴税款,则会产生滞纳金,目前标准是每天万分之五。如果是个体每月交了定额税,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3、银行开立的公司专户,每年要审,并要交纳管理费,如果不注销,银行可能将法人纳入征信黑名单,对法人的信用评级产生影响,对经后货款买车、买房或办理出国移民,有一定影响。
如果是个体执照,没有在银行开立专用帐号,在税务没有申请一般纳税人或小额纳税人,只每月在税务购买定额发票,以上情况,且公司账目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公司不作注销,最坏结果就是三年内不能担任法人。基本不涉及法律风险。这种公司要注销也很单简。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停复业登记
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税务登记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已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1、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3、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4、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复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