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朋友欠你钱,但没有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可以认定是一份无期限的借款,你可以随时和你朋友索要。
也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
如果你起诉了法院联系不到你朋友,你可以要求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然后缺席进行判决。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务,自债权人首次要求对方偿还债务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两年。两年内有再次催促还款,或者债务人有还款表示的,诉讼时效都将重新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传票传唤不到的话可以公告,公告期满后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关键是你要找到他的财产,如果找不到他的财产,你就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如果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的话胜算会大一些。
大致的住所地知道么?比如是哪的人,然后请律师去派出所查询他的信息,根据姓名,年纪,大致地址能够查到他的身份证号码,就能查到他的户籍住址,然后去当地法院起诉,如果金额较小就不用了
你可以起诉,法院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传票的,法院开庭,对方不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判决书。
签名日期应该可以算是借款日期,看你最后一次通知他还款的日期是什么时间了,诉讼时效是两年。你可以去找一下他的近亲属,如果他近亲属也说就没有联系过,超过两年的话,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