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记载,战国末期的秦赵长平之战,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大战,战争的结果是赵国失败,四十万降卒被秦军"坑杀"。从多种古籍对这事的记载看,这不应该是虚构的,应该是历史的真实事件。有人认为"四十万"系"十四万"之误,但学界多取四十万之说。这次"坑杀"一直被理解为:活埋。因为这样,长平之战就更血腥了。但是细究此事,活埋之说,却极不合理。
"坑杀"赵卒四十万实在是了不得的大事,许多古籍对这事有记载,叙述大同小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括军败,数十万之众遂降秦,秦悉阬之。赵前后所亡凡四十五万。"
《史记·白起王翦列传》:"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计曰:'前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阬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
白起之后,又出现一次大的"坑杀",那就是项羽"坑杀"秦军降卒。
《史记·项羽本纪》:"章邯使人见项羽,欲约。项羽召军吏谋曰:'粮少,欲听其约。'军吏皆曰:'善。'项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已盟,章邯见项羽而流涕,为言赵高。项羽乃立章邯为雍王,置楚军中。使长史欣为上将军,将秦军为前行。到新安。诸侯吏卒异时故繇使屯戍过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窃言曰:'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诸将微闻其计,以告项羽。项羽乃召黥布、蒲将军计曰:'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中不听,事必危,不如击杀之,而独与章邯、长史欣、都尉翳入秦。'于是楚军夜击阬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又是坑杀,又是二十万人。
战争中,只要条件允许,不管是哪一方的死者,都是要埋葬人的,除去道德因素之外,主要是为了防止瘟病。而活埋则又是一回事。以活埋的方式处死人,历代皆有。抗日战争期间,日本鬼子也常用活埋的方式杀害中国抗日军民。活埋多数并不是挖个大坑将人埋进去完事,而是将人埋入土中,却把头露在外面。不论是冷兵器时代还是现代,活埋都是最麻烦的处死方式,但是活埋却最有震慑作用,对人的心理打击最大。于是历史上活埋不断。
活埋是一种威慑手段,一般是要给敌方看的,处理时也多不隐蔽。而长平之战"坑杀"后,"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赵军基本被杀光,其威慑作用与一般的杀头没有两样。如果效果一样,大战后疲惫不堪的秦军就没有必要活埋赵人了。
古代中国军队作战有一项惯例,战胜的一方将战败一方阵亡者的尸体堆积在大路两侧,覆土夯实,形成一个个大金字塔形的土堆,号为“京观”或“武军”,用以夸耀武功。这是很早以前就形成的惯例。
公元前597年楚军在邲(今河南武陟东南)战胜晋军,这是一个空前的大胜仗,大臣潘党建议将晋军阵亡者的尸体堆筑为“京观”,说:“我听说打败敌军后.要留下纪念物给子孙,使他们不忘武功。”而楚庄王却说:“武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要‘止戈’,力求不再使用兵器。国家用武是为了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做到了这7件才可以使子孙不要忘记武功。现在我使两国子弟暴尸野外,是残暴;出动军队威吓诸侯,未能戢兵;暴而不戢,也不能保大;晋国仍然存在,也不算有功;这场战争违背民众意愿,不能说安民;自己无德还和诸侯征战,何以和众;让别国混乱以为自己的荣耀,也不丰财。7项武德我一项都没有,怎么能够让子孙纪念?而且古代圣王是讨伐不敬者,将罪大恶极者筑为京观,是用这种最重的惩罚来警告坏蛋。这场战役中的阵亡者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君尽忠,怎么能够将他们筑为京观?”下令将晋军阵亡者妥善埋葬。
从以上这段《左传》的记载来看,当时习惯都将战败一方阵亡者筑为京观,而楚庄王另行解释了筑京观的意义,《左传》的作者显然是赞同楚庄王的说法,因此有意略去所有的有关京观的记载,并以楚庄王的这段话来批判将普通阵亡者尸体修筑京观的行为。
司马迁写《史记》也继承这一传统,认为战争中的阵亡者都是各为其主,并没有罪过,不应该被修筑为京观。秦军在长平大战中战胜赵军,秦军统帅白起无法处理多达数十万的战俘,索性将战俘全部屠杀,并将赵军士兵尸体堆积为京观。司马迁特意用“阬”来表示这件事,“阬”字的原义是高大的门楼,而“观”与“阙”相通,也有门楼的意思。而“阬”与“坑”又可借用,也往往写作“坑”。在《史记》中这样的记载很多,比如秦始皇在秦军攻下他少年时曾居住过的邯郸后,就下令将曾经欺侮过他的人全部“坑杀”,又“坑”460多个对他有怨言的儒生。而项羽也曾“坑杀”襄城守军,“坑杀”新安的20多万秦军战俘。
后世的史籍一直都保留这个传统,比如《汉书》记载王莽篡汉时将反对他的刘信、翟义、赵明、霍鸿等人及其亲属全部“坑杀”,但该书所载的王莽关于诛杀这些人的诏书中,明明白白地写着是要将这些人的尸体堆土,筑为“方六丈,高六尺”的京观,上面再树6尺高的旗杆,写上“反虏逆贼鲸鲵”。可见“坑”或京观、武军实际是一回事,都是指将尸体堆积封土,只是史学家认为是合乎楚庄王所言的惩治罪大恶极者标准的、或者至少是将敌军尸体堆积封土的就称为“京观”;而认为根本是滥杀无辜、或者是屠杀战俘后将尸体堆积封土的就称之为“坑”。
"坑杀"的"坑",《史记》作"阬"。《说文》有"阬"无"坑",解释:"阬,门也。从阜,亢声。"徐铉说:"今俗作坑,非是。"可见,先有"阬",后有"坑",本不是一个字。《玉篇》:"阬,陷也。""阬"《辞源》有解释:"坑陷,杀害。《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阬之。"可见,"坑杀"有的时候是活埋,有的时候是"害死"。
从几次大规模的"坑杀"看,长平之战是"挟诈而尽阬杀之",项羽是"夜击"。"诈坑杀秦降卒","挟诈"就是使用骗术,采用不光彩的军事手段。
长平之战"坑杀"的正解应该是用欺骗的手段杀害。
白起说:"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这被杀的四十万人中,应该包括大量的上党百姓。
因为是用了损招,"坑杀"对军事家白起心理压力极大,白起临死说:"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我诈而尽阬之,是足以死。"如果只是一般的杀降,白起是不会心中有愧的,他是愧在"诈"上。
白起坑人用的是什么"诈",没有记载,估计也就是放出谎言,乘人不备,杀进赵军降兵营中。
可是,后人常说长平赵军被活埋了四十万,这样说图的多是刺激。
坑杀在古代是惩罚措施,如果真的活埋,这还真的有难度!
坑杀,就是连坑带杀,其实那时候没有这么多人.说的数目是人,马,战车等东西的总和,所以古时常用"号称"多少万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