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在打官司(进入诉讼程序)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原则,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权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司法实践中也有相应判例,如:1997年第三期最高法院公报刊登了“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诉北京市文化艺术出版社音像大世界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在该案的判决中明确写道:“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寻求司法救济时,支出的合理费用7514.56元(其中包括4662.41元的律师费)也应当由被告承担。”
1998年第二期最高法院公报刊登了“南京电力自动化总厂诉南京天印电力设备厂不正当纠纷案”。在该案的判决中明确支持了原告聘请律师费用9106元由被告承担。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代理费
您好,这个在中国很难支持。除了几种特殊情况,比如争议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仲裁协议中约定由违约一方承担律师费,这样在仲裁中支持获胜方律师费的可能性就很大。再或者是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方获胜,如果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承担律师费的话,法官一般会判决被告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当然,法院或者仲裁委支持的律师费也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这个不一定。
一般而言,法院判决时,会对诉讼费进行认定,多是由败诉的承担。但对于律师费用,基本上不会进行判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律师费是对方自己负责,交法院的起诉费用是败家出。
不用,各付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