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这是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金;
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有权力,协警和公安局之间属于劳动用工关系,中队长不能随便辞退。
不能随便辞退,一般的违反劳动纪律都不能辞退,除非是触犯了法律。所以你可以据理力争,即使不做协警了,也要为自己多争取一些赔偿,一切都拿劳动法说话。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上年平均工资。
一般是劳务派遣工,当然可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