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根据2005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