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续租就要我再交一次中介费,怎么办

2024-11-15 1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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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检查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内容,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再次支付居间费,则不需要再次支付居间费。

中介费一般在签订合同时只收取一次。需要中介机构续签租赁合同的,可以适当收取合同费用,也可以免费收取合同费用。不需要中介机构续签租赁合同的,不再支付租金中介费用。如果协议有例外,如果当时的房屋租赁合同注明了费用,则属于正常收取。

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现场房屋检查和匹配等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与客户。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包括的第三项内容是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有明确的代码标识。房地产经纪人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误解的招标内容和方法骗取价格;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在每个项目和标准上注明,不得混合、捆绑投标价格。

现在租约到期了,续签合同是你和业主之间的事了。如果在原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在续租时需重新支付居间费用,只要房东同意,居间表示继续续租并重新支付居间费用是错误的。

扩展资料: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地产经纪业务当事人和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姓名、住所;

2. 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内容、要求及完成标准;

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房地产经纪人未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或者以个人名义收取费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一个房地产经纪人进行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费在他自己的名字,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在信用档案记录;对房地产经纪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处一万元以上罚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回答2:

检查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内容,若合同中没有说明要再交中介费,就不用再次交中介费。

中介费一般只在签合同时一次性收取的,续租时如果需要中介出面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可适当收取合同工本费或免费,如果不需要中介出面出具合同无须再支付租房中介费。如果有约定的除外,若在当时的房屋租赁合同上面写明要收取的,那是正常收取。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内容的第三项即为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所以现在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是你和房东之间的事情,如果当初没有再合同中明确说明续租时要再次支付中介介绍费,只要房东同意就可以了,中介称继续租再交一次中介费的做法是不对的。

扩展内容: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2、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3、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如果房产中介没有说明收费情况,或以个人得名义来收取费用,将会受到处罚: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

回答3:

一般中介费是一次性收取,如果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要看当时的房屋租赁合同上面有没有写明,如果有写明要收取的,那是正常收取,具体如下: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第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扩展资料

房屋续租时要注意的问题: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回答4:

一般中介费是一次性收取,如果有约定的除外,这个要看当时的房屋租赁合同上面有没有写明,如果有写明要收取的,那是正常收取,具体如下: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第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扩展资料:

如果房产中介没有说明收费情况的处罚: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回答5:

中介费只在签合同时收取一次,续租时如果需要中介出面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可适当收取合同工本费或免费,如果不需要中介出面出具合同无须再支付租房中介费。如发现价格违规,可以向所属地区物价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