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资格证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律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丢失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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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格证现场确认需要的材料包括:
1、《2016年度护士资格证考试申报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