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楼一楼要收电梯费吗?如收依据是什么?

2025-01-03 11: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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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权法没有规定一楼必须交电梯费。但是‍《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住户即使不使用电梯,但也应按住房面积分摊费用。
从现行物价政策上看,对一楼住户收不收电梯费没有具体的规定,需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双方对电梯费有约定的话,就可以依照约定来执行,约定少交点或者不交都是可以的。
仅仅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理解电梯费收取过于笼统和粗线条,为体现电梯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应根据现实情况做一个适当的修订和完善,从一楼住户对电梯的使用率来考虑,其电梯费应不交或少交。他分析道,电梯的费用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电梯购置费,这已经摊入到住户房价中的。另一个是物业费中的电梯费包含运行费和维护费,运行费的成本是电费,维护费为15天一次的维保所产生的费用。
从各楼层对电梯功能的享用上来看,其他楼层住户对电梯的使用是日常化的,而一楼住户对电梯的使用频率较少甚至为零,所以应对一楼住户不收费,如果收费的话也应从低,进一步使住户享受公平对待,在电梯费的收取上应在各楼层区间予以一定体现。在电梯收费上,行业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充分综合业主的意见,从公平和电梯运行的科学规律出发,做一个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示范性规定,让业主享受电梯服务的同时,也觉得是公平和正当的。

回答2:

您好,买在一楼与二楼即使没有用过电梯也是需要缴纳电梯费的。

电梯作为整栋住宅的附属设施属于全体住户的公共设备,不管是一楼还是顶楼,都有义务维护电梯的正常运作。
并且根据我国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因此,物业向住在一楼的住户收取电梯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回答3:

这个应该是不需要的

回答4:

回答5:

电梯,车位等,小区的非商品房区域并不属于商品住宅的共有设施,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其物权仍归建设单位拥有。具体要看购房合同中的明确约定。
从现有的购房合同中看,电梯的使用只是商品房的附属服务内容,用户享有常年24小时的使用权,但并不涉及电梯物权向业主的的转移,对电梯出保后的维护费用以及使用费用没有明确约定,并不能做为共有设施的向业主转移使用、维修、保养和检验费用的依据,除非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但电梯的物权仍归建设单位所有。
法律上解释目前并不明确,但从房产物权关系的转移上理解,小区的业主仅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对整个小区所有设施具备所有权,而只是根据购房合同享有使用权和相应的服务,以及依据合同可以享受的权益。尽管电梯的安装费用已计入房价成本,但这只是提供电梯服务的成本费用,也不意味着电梯的所有权归属业主。房本上也有体现,业主所有权是房屋及公摊面积,不包括电梯。
而电梯安全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维修等费用,由电梯所有者承担,物业公司只是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行使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业主并没有电梯的所有权,物业公司更谈不上拥有电梯的所有权了。因此,物业强行征收电梯使用费,是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取得了电梯的所有权并与业主形成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