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了我6000元钱,当时有写欠条,上面附的很清楚三个月后他如果还不了,我有权去法院起诉他,我想

2025-01-05 09:50: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借款不如期归还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你可以根据你了解到的借款人的情况,前期支付利息的情况等来分析下对方有没有一次性偿还的能力,从常识来说6000元在目前的经济环境来说并不是多大的压力,如果你觉得对方有拖赖的意图的,就不要犹豫,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承担逾期还款的利息等费用。

回答2:

这属于小额诉讼,法院收取50元诉讼费。如果他不还钱,你只能拿法院的判决书去申请执行,仍然不给,法院可以拘留他15天,但判他的刑绝对不会

回答3:

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代理!需要根据您的诉讼标的额而定的!

回答4:

6000块钱的事情,上法院,你可以赢官司,但是会亏钱~~~而且个人觉得不值得,索性别闹僵,跟对方沟通一下,人家感激你一辈子

回答5:

不划算,先找他要钱,没有的话宽限一下,另写欠条。